市民朱先生开车行驶到立交一个匝道口时,前方一辆轿车在路面很通畅的情况下突然急刹,朱先生赶紧采取制动措施,没有撞上前车,却被刹车不及的后车追了尾。看着前车慢悠悠地开下匝道,朱先生非常郁闷。
现场处警交警表示,按照相关法律,这起事故的责任很容易判定,追尾朱先生的后车因为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,应当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。可事实上,第一辆突然急刹的车辆才是引发本起事故的“元凶”,但因为这种行为不属于违法,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与此类似的还有10月份的一起事故。从警方提供的视频中可以看到,一辆轿车在绿灯还剩近10秒时,在前方没有任何突发状况的情形下,在停止线前突然刹车,导致后车刹车不及,与其追尾。后经交警了解,前车驾驶人突然发现自己似乎走错了路,下意识踩了刹车。
交警介绍,目前发生在城市立交、高架、隧道等城市快速路上的很多交通事故,都是由于驾驶人在行驶到分道匝口时,对路况不熟,纠结于该往哪个分道口行驶而犹豫刹车,导致后车追尾。
交警提醒出行前,应当对行驶路线做一个先期了解,不能在分道口急刹车“思考人生”,这样非常危险。
李先生开车带全家到市中心购物,因为周末,商场地下车位非常紧张,周先生开车转了几圈都没能停下车,却意外发现近10辆车歪歪斜斜地停在那儿,一车占两位,周先生的妻子非常气愤,希望交警对这些车辆处罚。
交警表示,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,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,如果把车停在停车泊位以外的地段时,应处以50元罚款,不过 商场、企业、小区等内部停车位不在路段上,不能适用此条法律处罚。交警表示,这些乱占车位的行为反映了驾驶人素质亟待加强,停车不规范固然有技术不过关的 原因,但更多反映了他们只顾自己方便的自私心理。
一刚拿到驾驶证的杨女士也遇到闹心事。“前几天,我把车停在街附近去办事,办事回来傻了眼,前面那辆车的车尾离我的车不到10厘 米,后面那辆车的车头离我的车也就只有20厘米。这么小的空当,对于刚会开车的我来说简直等于没有。”最让她气愤的是,停在她前面的那辆车,与前车之间却 有1米的车距。最后杨女士只能在大街上溜达近一个小时,等到前面那辆车走了,才把车开了出来。
交警提醒 虽然这些不规范停车难以处罚,却为他人带来不便。开车人规范停车、文明停车,方便别人的同时也在方便自己。
周先生开车行驶在路上,离路口大概300米时,在他前面旁边车道上的车突然变道,抢到了周先生车前,周先生紧急制动,才没有撞上。气愤不已的周先生找到路口执勤的交警投诉,却发现前车变道的那段路,车道分界线还是画着虚线,是允许变道的。
执勤交警解释,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都规定:机动车在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,跨越白色虚 线变更车道,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。但是,怎么才算影响机动车正常行驶,现实中很难界定。在执法时,这样的情形只有引发事故后,才能认 定为影响正常行驶。所以,类似周先生前面那辆车的行为,虽然很危险,却没法处罚。
变道的司机小马对此有另一种说法:他开车要变道时,甚至不愿意提前打灯,为什么呢?“我以前变道也是打灯的,但我一打灯,后面的车就知道我要变道,立刻加速上来,不肯让我。现在我就干脆不打灯了。”
交巡警部门表示,周先生这样的遭遇不少见,而很多碰擦事故都是随意变道导致的。
交警提醒]有些驾驶人认为只要是白色虚线就可以随意变道,其实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变道有明确规定:借道通行或者变更车道时,要依 次按顺序行驶,不得频繁变更车道;不得一次连续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;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,左侧车道的车辆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。
另外需要重申的是,如果分道线是实线,肯定是不允许变道的。在虚线路段变道,应当注意提前开启转向灯示意,在不妨碍车道内正常行驶车辆的情况下变道。如果后面的车发现有车打灯变道,也应适时减速避让确保安全。